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审核,现将我院2016级专升本推荐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院反馈,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兴红18553651778
王元明15614622299

备注:学生在校期间同年级、同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可获得校级推荐资格,不在前40%的为自荐。
五年制大专学院
2021年2月1日